平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关于申报2018年度财政支持示范家庭农场
项目的通知
按照上级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推动全市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家庭农场规模化、标准化经营,进一步增强示范家庭农场引领带动作用,现将申报2018年度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5年以来未享受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示范家庭农场均可申报;
2、项目须为新建项目;
3、项目建设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4、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必须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
二、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
三 、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自愿向市农经局提出书面申请和项目建设建议书,如实提供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胶印成册)。
2、市农经局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根据申报名额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遴选结果,由市农经局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承德市农牧局备案。
四、相关要求。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务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农经局。
联系人:左春风;联系电话:0314-6081150
邮箱:pqqqdj@126.com
平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