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关于申报2017年度农业(食用菌)生产
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根据省农业厅(农工办)、省财政厅《2017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通知》和《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农业(食用菌)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单位须经本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在2017年10月25日前到市农经局备案的服务食用菌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食用菌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监管;
3、食用菌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高,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强,能够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收入;
4、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账目真实规范。
二、申报文本:提供项目申请表、承诺书、信誉证明、申报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服务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到10月25日。
四、报名地点:平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行政中心712室)。
五、联系电话:6081150。
六、确定组织:参照省农业项目遴选办法,组建专家评审组,通过公开评审确定服务组织。
七、项目区域:卧龙镇、南五十家子镇、桲椤树镇、黄土梁子镇、平北镇、柳溪镇、杨树岭镇。
八、补助环节:出菇菌棒;菌种配制;菌棒、菌种发酵、仓储、运送;生产技术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
九、补助标准:按照农业(食用菌)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财政计划补助资金800万元。
(1)出菇菌棒选料、集中灭菌、专业化生产1000万棒,补助0.45元/棒,拟补助450万元;
(2)菌种选料、集中灭菌、统一发酵、专业化生产60万袋,补助1.1元/袋,拟补助66万元;
(3)菌棒、菌种低温仓储、专车配送2.7万吨,补助30元/吨,拟补助81万元;
(4)香菇的温(湿)度调控、梳蕾、采摘等生产技术服务,补助0.20元/棒,拟补助200万元;
(5)病虫害统防统治,主要使用诱杀虫板,10平米或300棒使用一张,需要5万张,补助0.6元/张,拟补助3万元。
平泉市农村经济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