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台头山乡台头山社区河北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台头山乡台头山社区(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硬化道路824米,路面宽3米,路面厚0.18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具备建筑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2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下午16:30为止,持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原件到台头山乡农经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经乡农村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具有投标资格后,将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存入台头山信用社545172011000529账户,账户名:平泉县台头山乡财经统计所。并及时携带进账单到财经统计所开具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作为投标时入场资格凭据。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 年 8月17日10时(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台头山乡政府会议室。
四、投标事宜
1、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8月17日10时持收据到规定地点进行投标,迟到者自行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可以委托他人投标,但仅限一张收据一人。
3、预交投标保证金不中者,投标结束后次日本人持收据到乡财经统计所退还投标保证金,弃权者不退保证金。
4、投标结束后,由乡投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宣布中标单位。
五、报名地址:
地址:平泉县台头山乡政府 财经统计所
联系人:张迪
电 话:18631422504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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