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柳溪镇柳溪社区民宗项目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村两委班子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符合招标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现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柳溪镇柳溪社区七家北沟。
2、工程内容:在七家北沟道路硬化长550米、平均宽3.5米,厚度0.18米。
3、质量要求:合格。
(1)水泥:正规厂家生产的标号为“325”号水泥。
(2)混凝土:用水洗沙和中沙,1:1比例,使用1.2-1.3的青石子,配比达到C25标准。
(3)路面经振搅器振动出原浆后,在规定时间内用电抹子打平,并用人工抹子交活。
(4)在规定时间内对路面进行切割断块,每隔5-6米一个横缝。
(5)保养期为不少于7天,施工方负责定时喷水、围堵道口等养护工作,甲方协调道路出行秩序。
4、工程预算:9.9万元。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款结算: 待工程完工后测量各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根据实际工程的发生量和单位工程量的造价计算总造价即为工程实际造价,待县验收合格,拨付工程款后,施工方出具建筑工程正式税务发票,立即与中标方结付工程款。
三、工程招标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2、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22日上午9时起至2016年8月31日,持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复印件到柳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经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具有投标资格后,将投标保证金8000.00元整存入镇村级545122011193388账户,账户名:柳溪镇财经统计所。并及时携带进账单到财经统计所开具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作为投标时入场资格凭据。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 9月2日9时(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柳溪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镇会议室)。
五、投标方法:暗标
六、投标事宜
1、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9月2日9时持收据到规定地点进行投标,迟到者自行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可以委托他人投标,但仅限一张收据一人。
3、预交投标保证金不中或弃权不投者,投标结束后次日本人持收据到镇财经统计所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标底底价为9.9万元,高于投标标底为无效。投标递减基数为500元,低于投标递减基数无效。
5、投标结束后,由镇交易中心当场宣布投标结果,以投标最低数者中标,高于标底数无效。如有2人或多人以上相同价格中标,可由中标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同价中标者重新投标,以最低价者中标。但标底不能高于前一次中标价,高于前一次中标价视为无效(以此类推)。如多人以相同价格中标,第二次投标仍相同,相同价格中标者采取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其中有人不同意抓阄,则不同意抓阄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同等价格投标者,继续以抓阄方式决定中标人;如同价中标者全部不同意抓阄,则同价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均不退还;如仅一人同意抓阄,该人即确定为中标人,其余同等价格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退,本次投标工作结束。
6、投标者必须在3人以上(含3人)方可投标。
七、违约
1、中标者在中标后3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开始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日期5日以上(含5日),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合同终止,同时村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时必须按交易中心要求认真填写,所投金额写清大小写,如大小写不同,以大写数额为准,标书上如出现所写内容与投标无关的视为投标无效。
3、此次投标无论投中与否,村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4、投标者在投标前10分钟进入投标室,进入后不许再离开投标室,如不按时进入现场或离开,视为弃权。
5、边界纠纷由柳溪社区协调解决,施工安全由中标方解决。
联 系 人:宋建国 联系电话:13463342994
招标单位:柳溪镇柳溪社区
招标代理:柳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