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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岭镇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作者:杨树岭镇农经站 发布时间:2016/12/15 编辑:苏立群 录入:苏立群 浏览次数:

    按市县审计文件规定,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按规范要求程序进行建设,否则按违章建设处理,不得验收,不得受理一切拨款手续,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此我镇研究后总结以下程序:

1、项目立项必须持有立项审批手续。

2、工程施工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法定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建设方式。

3、工程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的,必须通过县级农经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4、要依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程序,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委托招投标的,同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5、建设单位按规划好建设地点,报送建设前照片,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施工合同。

6、村级集体监督部门,要对建设单位递交的有关文件和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发放建设开工许可证。

7、建设单位按照开工许可证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并负责在建设过程中采集相关影像资料,并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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