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松树台乡积极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有效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注重依法监督,严防“无原则”。要求村民监督委员会必须坚持村党支部的领导,严格按照依法自治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意愿,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明确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实施监督时不得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从而形成了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二是注重规范运作,避免“空对空”。该乡不断总结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在把对村级事务、财务作为监督重点的同时,还对村委会决策执行情况和村干部履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使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了由单一监督向全方位监督、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三是注重工作实效,杜绝“走过场”。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有异议的村务活动进行质询,对村务活动中违法、违纪、违规和不合理事项进行否决等。从而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有效化解了农村基层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