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半年考核后,发现我镇在报账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实际工作中镇农经站摸索出“六个退回“制度,规范了财务行为。
一是支出单据手续不完备的,退回责任人补办。包括无开支事由、无经手人签字、无开票单位盖章等;
二是支出单据不合理的,退回责任人纠正。其中包括虚报支出、夸大支出等;
三是支出前不经程序批准的,退回责任人个人负担;
四是无正当理由,支出超过规定标准的,退回超标部分,只报销符合规定部分;
五是支出无正规发票的,退回责任人,不予报销;
六是支出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理通过,退回责任人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