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做好“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的工程招投标工作,我镇结合自身实际,高度重视,严格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取得实效。
一是广泛宣传。在全镇村干部会议上,公开部署关于规范“一事一议”工程招投标工作,将相关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求镇村干部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知晓率。
二是严格程序。按照参加投标方不低于三方,且投标前交保证金,5万元以上的工程投标方需要合法资质的要求,在镇分管纪委书记温作明、镇主管农村面貌提升的人大副主席刘云国、镇农经站站长周占林、包村领导、包村负责人,工程所在村干及投标方代表共同出席的招投标大会上,公开竞标,确保招投标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严格监督,做好信息的及时反馈。为确保中标方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办事,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定期完工,我镇组织督察组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反馈的信息,多措并举,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