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资金坚持“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各项财务开支,必须按程序审批后报账。村委会各项支出,必须经过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查签字并加盖村监会公章,报账单据上还需经手人签字,村书记、主任、会计整理审核签字,并附带“审接”记录到农经站报账,审接记录要求村监会主任、村书记主任、农经站会计和出纳、主管领导、包村领导以及镇领导六方签字,尤其得到包村领导和镇领导的大力支持,加强对村级资金支出业务监督管理,保障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村级各项收支定期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通过,否则要及时纠正,全面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