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巩固“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成果,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安全运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根据省四厅转发《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县农经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此项工作从5月8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主要审计2012年初至今的村级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一般村由乡镇自主审计;重点村由乡镇政府申请县农经局派员配合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级资产处置情况、村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村级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发包情况、村级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县农经局将对各乡镇审计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苏立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