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 更好地贯彻执行平政【2013】139号《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4月8日,北五十家子镇举办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农经站全体人员、各村书记、主任、助理会计和监督委员会主任。县纪委廉政办兰常青主任、农经局董焕瑞副局长到会指导,兰主任从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讲解,董局长从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村会计代理中心及村干部工作职责、报账程序及注意事项、招投标管理、招待费管理、村干部离任审计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述,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对“三资”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于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将起到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