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起来的双层经营体制意见;负责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管理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农经统计及涉农信访接待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处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县委农工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