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村级公务接待费管理,各村年初编制预算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后上报农经站审批。二是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500元以下的单据由村主任、监督小组审批,500-1000元(含)由书记主任共同审批,1000-2000元(含)由村两委班子同意,书记、主任共同审批,2000元以上较大开支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书记、主任共同审批。工程支出必须附有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报告及完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村支取代管资金时,要出具书面申请(经书记、主任签字),由乡代理中心主任、包村领导、分管领导审查签字,报乡长审批签字后,报账员方可支取。三是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变更等重要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经村“两委”班子研究相关方案,初步明确名称、数量、价格、招投标标底、期限等具体内容,由乡农经站审核,报乡政府批准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四是加强村集体经济活动招投标管理,乡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监管中心,负责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村集体工程建设和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均应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的实施程序是:村两委拟定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通过后立项,向乡招投标监管中心提交申请,监管中心审核后报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招标由村组干部、包村干部、招投标监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