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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减负办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汇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2 编辑:苏立群 录入:苏立群 浏览次数:

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由县减负办和纠风办牵头,组织涉农收费监管部门对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县减负办和纠风办联合对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农民负担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进行了转发,并结合县情,制定出具体的治理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步骤、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专项治理情况

(一)教育部门

1、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实行收费责任制。确定校长对收费工作负总责,财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其他人员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年初教体局与校长签订《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实行阳光操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再收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其一是组织自查、其二是部门联查、其三是随机检查和重点抽查;四是有案必查,查实必究。

2、在规范学校收费和治理学校乱收费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2013年秋季收费工作进行了部署,严格按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准违规组织学生收费办班补课,在职教师不准搞有偿家教,不准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自查面达到100%,教体局对所有中小学检查3次,除1所中心小学在期末收取篇子费外,其它各校不存在自立项目和超标准乱收费问题,教辅材料征订符合“一教一辅”规定,没有以赞助、捐助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校舍修缮、职工补助、节假日活动经费等问题。

(二)财政部门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2013217,全面完成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共发放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4043.5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473.38万元,补贴标准为每亩12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570.12万元,补贴标准为每亩90.5元,全部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

2、政策性农业保险发放情况

一是种植业:玉米投保面积43.24万亩,保费总额787.02万元,财政应补贴资金629.6万元,目前已拨付344万元,下欠的2856万元正在审核待拨中。二是养殖业:能繁母猪保险1979头,财政应补贴资金9.5万元,资金已拨付;奶牛保险367头,财政应补贴资金11.5万元,资金已拨付;育肥猪保险22870头,财政应补贴资金45.7万元,资金正在申请。三是受灾及理赔:玉米受灾面积4万多亩,有5万多农户受灾,未决赔款金额458万元,赔付工作正在进行中;育肥猪已决赔付10头,赔付金额3500元。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严把资金申报审批关。项目报账时提供《资金申领表》,项目验收报告、乡镇财经统计所出具的村民筹资支出证明、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资料、建造工程合同和项目预算书及决算报告、项目招投标等政府采购资料、未实行承包建设的项目,提供“报账清单’,上述资料必须齐备,否则原则上不予报账。2013年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00万元,自查中未发现平调、挪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行为。

4、退耕还林和农作物良种补贴

共发放退耕还林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3309.17万元,全部以“一卡(折)通”方式直补到户。

5、村级转移支付资金

2013年度,县财政支出预算共安排村级支出2497万元,其中:村干部补贴602万元,离任村干部补贴75万元,村级动物检疫协防员工资68万元,村组干部“五员合一”补助377万元,大学生村官工资县级配套80万元,农村五保供养1000万元,村级公务费295万元。截止9月末,已拨付村级各项支出1237.8万元,其中:上半年村级公务费147.5万元,村干部补贴361.4万元,检疫协防员工资33.6万元,大学生村官工资县级配套53万元,农村五保供养642.3万元。

通过全面自查未发现平调、挪用、截留、侵占村级转移支付和惠农补贴资金的现象。

(三)农业部门

1、严格落实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向村级组织提供有偿服务、培训和其他非行政服务等行为,不存在向村级组织收费问题。如果确需向村集体收取费用、捐款或赞助的,坚持报县减负办批准。

2、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减负办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进行审批,严格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严格上限标准,按照《平泉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公示制度,并实行筹资专户管理制度,专项用于所议项目,认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检查,没有发现假项目、假议事、假账目问题。

3、土地流转中不存在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问题。

(四)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

通过对19个乡镇的46个农资经营者进行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口头告诫7家。

通过对3个医院、19个乡镇卫生院的检查,发现存在销售药品超规定加价率的违法行为,有的存在自立项目及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违法行为。

(五)国土部门

1、农民建房收费情况,2013年度无一份宅基地审批,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2、征地补偿落实情况,我县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土地,在征地过程中,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按照冀政[2011]14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的标准实施补偿,我县共分四个区片,一区片每亩为115000元,二区片每亩为92000元,三区片每亩69000元,四区片每亩35000元。不存在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问题。

3、检查发现,20121月至20136月在收取耕地开垦费时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自住房屋的建房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

(六)民政部门

我县婚姻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每对新人只交纳结婚证工本费9元,没有搭车收费项目,每火化一具尸体收取火化费190元,其他如骨灰盒,公墓等均按等级遵照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丧主自愿前提下,按标准收费,无其他任何附加收费项目。

()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这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进行征收,无超范围、超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

(八)新闻出版部门

成立平泉县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任何部门或单位都不得利用职权通过发文件、下指标要求村超限额订阅报刊,严格落实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制度,各乡镇、村均按照限额标准订阅报刊。

检查发现,有线电视部门在对农村低保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疏漏,该享受优惠政策的没有享受到。

(九)工商部门

在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收费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涉农收费部门依然存在乱收费现象,个别部门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较差。

2、减负意识有所淡化,对农民负担问题产生模糊认识和盲目乐观情绪,领导负责制出现了松懈,农民负担是高压线不能碰的意识有所淡化。

3、减负政策宣传不到 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一部分群众不知道哪些是农民负担允许范围之内,哪些是超范围。

4、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比较困难。

四、今后打算

1、加大减负政策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堵塞容易产生涉农侵权的漏洞。

3、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及时查处涉农违规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4、严格按照《平泉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进行批复。

5、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全县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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